在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上市的宣传片里,画面中不断闪回的是,中国年轻群体特别是学生群体渴求知识的面部特写,从乡村到城市、从小学到大学,他们的脸孔组成了一副特征鲜明的中国式群像。新东方将这个群体用自己极具煽动性的口号——“语言就是力量”笼罩在了自己的价值取向之下。
自1993年创办以来,新东方一直在向中国的学生群体灌输着这样一个极具现实主义色彩的价值观——如果学好一门外语(主要是英语),就能出国或是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新东方雇佣的老师们都会在任何一堂课中贯穿学好英文就有实力就能赚到更多钱的理念。“我们的使命是通过终身教育来激发中国所有年龄段的学生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扩大他们的眼界。”新东方的募股书中如此写道。
正是此种价值观的传达与盛行,同时为接受这种价值观的学生群体提供英语培训服务,新东方塑造出的此种商业模式使它在13年的时间内发展成了中国最大的私立教育服务提供商。在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里,每年有数百万人在各种私立英语培训机构学习英语,新东方提供的英语培训服务也籍此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目前新东方在全国拥有25所学校和111个学习中心,去年学生总数超过了80万人。在截至5月31日的财年里,新东方的收入达到了7.703亿元,比2005财年 6.433亿元增长了20%。
9月7日,新东方成功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发售了750万股美国存托凭证,开盘价为22美元,高出发行价15美元约46.7%,融资额为1.125亿美元。新东方董事局主席兼CEO俞敏洪在现场激动地高呼:“我们成功了!”新东方成了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教育培训公司,同时它也算得上是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以消费经济为驱动的传统企业。
资本的推动
新东方能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IPO,一定程度上归功于投资商在中国两个法规空隙之间所进行的敏捷的辗转腾挪。
今年3月,新东方聘请高盛、瑞士信贷负责公司的IPO计划,原计划在今年11月上市。谁料想在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在9月8日此规定施行之后,类似新东方这样在开曼群岛、维京、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壳公司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以境外壳公司名义曲线到境外上市的中国“红筹”公司都会被严格地监管,此规定加大了中国概念股海外上市的难度。
繁杂的审批程序无疑使这些公司上市的时间成本加大,增加了上市的时机把控的风险。为了赶在9月8日《规定》正式施行前搭上末班车,新东方必须加快赴美上市的进程,卡在“红筹”公司境外上市时间窗口关闭之前敲开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大门。只有这样,老虎基金、Capital River Group、PeakIdea International和Forthright Training这些新东方的投资者们才能如愿以偿获得回报。
2004年年底,老虎基金向新东方投资了5000万美元,在此之前,国外VC投资中国的教育产业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恰恰在2004年4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使得国外VC敢于直接试水中国的教育产业。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之前,培训学校一般都定义为非营利性机构,产生的利润理论上必须再投入。而2004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则开始允许培训学校的投资人可以适当获得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投资者应该纳税,这也就认可了教育产业可以借用资本来发展,而教育培训机构的治理结构也可向可盈利的公司演化。同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也含糊地表述了教育投资者回报及纳税的问题“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但是这个规则至今都没有制定出来。模糊的政策给了善于冒险的国外VC进入中国教育产业的机会。
而此时已经有了规模及品牌的新东方也在寻求资本的支撑来进行扩张,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后,在德勤的协助下,新东方迅速与老虎基金达成了投资协议。这些资本成功地推动了新东方两年之后的成功上市。
新东方上市的轨迹正好是在中国两个政策的一松一紧之间,而海外资本敏锐的嗅觉和敏捷的游移也让教育界与投资界人士都感叹“新东方模式不可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