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有消息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现实生活中,“出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正呈泛滥之势。

  大家都有被“出卖”的经历。生活中,你的任何一次活动和交易,都意味着个人信息的“泄露”,而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你被“透明化”的程度。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一旦踏入社会,个人信息就随着找工作、租房子、继续深造等一连串的活动流入社会。这意味着,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将永无宁日,

  “您好,您是不是有一辆别克车,车牌号是京XXX,我们是销售车内装饰用品的,想给您推荐几款产品......”“您好,得知昨天您的宝宝出生了,我们是婴幼儿用品销售中心,奶粉、奶瓶、衣服、尿布等都是全市最低价格,我们还能给您的宝宝上保险......”找工作投一次简历,洪水般的培训信息便随后追过来;买了房子,钥匙还没到手,建材厂商、搬家公司的电话就打个不停;买辆车,你就会被无数卖车险的骚扰……

  互联网让信息的流传速度和效率得到了提升,同时也让个人隐私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曝光。网络上,销售个人信息名录的生意比比皆是。在百度里面输入“购买个人信息”,检索出来的网页高达22万个之多,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人,按照姓名、年龄、收入、资产数量、爱好、购买习惯、家庭住址、是否有孩子、是否有股票等属性,被分门别类“打包”,挂上不同的价格标签出售。诸如:“百万条最新高级职业经理人的手机号码、姓名、职位、地址等信息”,“上海、北京、广东等地最有钱一族资料名单”......

  一份有效的名单,经过多次转手,能创造出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利润。

  当“个人信息”成为生意中的“商品”后,中转和分发仅是其中一个环节,个人信息的采集是整个产业链的上游、源头。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无论你办什么事,都必须填写个人信息,甚至还须填一份调查问卷,多数情况下,这些信息与你所办的事并无太大关系。

  因此,希望《个人信息保护法》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中转和分发环节应控制,更重要的是打击源头,避免个人信息以不正当的途径“流转”到社会。从目前情况看,拥有“个人信息”的机构“出卖”信息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以最高的惩罚力度进行打击、堵截,以儆效尤,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