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罗拉公司曾在2000年底推出“信心保证,7天零风险购机”活动,效果甚好。27岁的武汉人罗实认为这一营销创意侵权,要求摩托罗拉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经营信息费2.5万元。日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罗实在起诉中称,摩托罗拉公司于2000年11月13日到11月28日期间,在国内90多个城市数百家零售店推出“信心保证,7天零风险购机”活动。这次活动策划是他应南方高科武汉销售中心副总鲁锋之约于2000年4月完成的,其核心是顾客在购买摩托罗拉公司A6188和P7689手机7天内,如对产品不满意,可持有关凭证到原购机店换机或退机(以往产品的退换都是以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为前提的)。此策划书在鲁锋处滞留约30天后,鲁锋以“难以操作”为由退还。当年11月,罗实发现摩托罗拉公司在全国范围内90多个城市推出“零风险购机”活动。由于鲁锋所在销售中心与摩托罗拉公司有多方面的合作关系,后来鲁锋又为摩托罗拉公司服务,所以罗实认为摩托罗拉公司的“零风险购机”活动策划方案,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自己的商业秘密,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