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微软、苹果电脑与Adobe等软件公司所组成的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周一(6月10日)公布报告指出,软件盗版的比例去年继续上升,使得软件公司六年来想要阻止非法软件使用的进展受阻。
根据报告,软件公司在2001年的反盗版努力,已促使44宗案件与美国软件公司达成和解。报告将盗版增加归咎于越南、中国与印度这些国家盗版比率随着需求扩大而上扬。
商业软件联盟主席霍利曼(Robert Holleyman)表示:“在这些国家中,使用个人电脑的人数呈现爆炸性的成长,但是合法软件的销售数目却未能同步赶上。”
在去年之前,全球盗版比例自商业软件联盟在1994年展开首次研究以来,一直持续减少。
根据研究,越南在全球的商业软件盗版比例最高,达94%。俄罗斯、乌克兰与其他先前的苏联成员一般来说,也拥有高比例的未授权软件。
在2001年,美国有25%的商业软件程式遭到盗用,较前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全球盗版比例由2000年的37%提高至2001年的40%,造成软件业界约损失100亿美元。
在商业软件联盟所调查的美国17个州当中,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总共支付近310万美元的费用来和解盗版的索赔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目前是美国国会的热门话题。由参议员霍林斯(Ernest Hollings)所推出的法案,要求在每一项电子装置中加入“版权晶片”,可执行经由政府所通过的特定加密设计。
诸如迪斯尼与新闻集团等娱乐公司都支持这项措施。娱乐界因为音乐光碟销售下跌与网络盗版问题猖獗问题而头痛不已。
不过即使参院通过霍林斯所提法案,但是众院的立场目前依然未明。在众院小组委员会上周举行的一场听证会中,好几位众议员已表示,他们宁可由业界自行找出保护数码内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