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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位之墙:封闭的移动上网市场(二)

2002-07-08 11:53黄彦达/(数位之墙)


    在有线的网际网路上,内容提供者很难跟网路用户收钱,虽然随著宽频的普及,渐渐的内容有收费潜力(在下列四个领域∶线上游戏,线上影音,线上学习,以及不牵涉物流的电子商务,例如线上算命等等)。但大体上来说,大部分的内容用户是不愿掏钱的。

    而内容提供者以往跟入口网站拆帐的模式通常建立在广告上面,亦即双方根据联名的网页上Banner广告销售金额来拆帐。但通常来说入口网站光是靠广告就很难生活了,更遑论能拆多少广告收入给内容提供 者。

    至于入口网站与内容提供者两者均无法跟电信业者拆取流量费用,那更是不用提了。因此长此以往,有线的网际网路能够收费的内容就会只剩下上述的几个领域而已,其他业者难以长久存活。

    但是因为对于无线上网市场的长期看好,吸引了很多以往的内提供者纷纷投入此一市场。这个领域也纷纷诞生了很多新的供应商,甚至有从韩国与日本(这两个国家的无线上网市场成熟度领先全球,堪称典范)代理内容进来进行中文化的。

    在产业结构上,无线通讯业者又是如何与内容供应商分工与分利呢?一般而言,台湾的无线通讯业者大体上都仿效日本NTT DoCoMo的模式来与内容提供者合作,运作如下∶

    - 无线通讯业者所经营的无线入口网站,掌握了消费者上网的第一道关卡,因此合作的内容提供者必须依照无线业者规范的内容格式撰写网页,以及符合其他规范,方能有机会被摆放到无线入口网站的选单中,没有合作关系的内容供应商几乎没机会,或者露脸的机会大减。

    - 内容提供者自己决定该内容是否要跟用户收费。如果要收费,那消费者在进入该网页之前,就会被询问是否愿意付费。这个费用称为月租费(或者订阅费,亦即订阅该内容每个月所需缴纳的费用),若消费者同意缴交,则该笔费用就会出现在下个月的话费帐单中。

    - 该笔费用既然称为订阅费,那表示这个费用是因为内容的价值而产生。因此消费者所缴交的这笔费用,大部分归给内容供应商。以日本NTT DoCoMo的例子而言,该费用91%归给内容提供者。而9% 的费用是所谓的帐务处理费,亦即无线通讯业者帮助内容供应商代收这笔钱,所以必须扣除手续费。

    - 如果消费者没有缴交话费,形成呆帐的话该怎么办?有的无线通讯业者会表示,消费者没有交钱,因此也没钱可以分给内容供应商。此时内容供应商只好自认倒楣。另外一种,不管有没有收到消费者缴交的话费,内容供应商都可以拿到收入,但此时无线业者承担呆帐 ,因此帐务处理的手续费自然会要求拿多一点,例如拿取11% 等等。

    - 内容订阅的费用绝大部分都给了内容供应商,那通讯业者赚什么?其实消费者用手机上网的时候,话费用依然是要付的,不管是以往的WAP 计算连线时间的通话费,或者是现行GPRS的封包费用,都是要钱的。这个部分就是无线通讯业者的独家收入,半毛钱都不分给内容提供者。

    通讯业者赚取电信费用(通话费,封包费),内容提供者赚取订阅费,这个模式看起来倒也合情合理。而这样的分工以及分利模式不仅适用于行动上网,就连一般常见的简讯应用也是采取类似的模式。所以对消费者而言,为了获取某种内容,必须付两种费用。

    如果以有线的网际网路来比拟,就好像消费者付了ISP 的上网费用,然后付给内容网站每个月固定费用一样,而这个固定费用是透过通讯业者的帐单代收,然后通讯业者跟内容网站收取手续费。

    这样的收费模式产生了一些有趣的现象,例如消费者每个月缴交固定的订阅费,却不一定每个月都去看那些内容,或者观看的次数以及每次观看的时间不固定。

    如此一来内容提供者的收入是固定的(每个月不管你有没有看或者看多少都缴这么多),而通讯业者的收入却是浮动的,而且随著内容逐渐老化(该内容刚推出时的新鲜感慢慢消失),通讯业者的收入会因消费者使用频率降低而直直往下落,这对无线通讯业者来说是有待克 服的问题。

    因此收费的模式除了月租费之外,慢慢的出现了一些变形,例如以次收费,此时消费者不必每个月缴交费用,而是每用一次缴多少。好处是消费者进入门槛变低,因为如果一个月要付50元,单次使用却可能 只要5元而已。对通讯业者以及内容提供者而言,单次使用的费用单价却可以提高,无形中拉高获利。

    但有趣的是,改成单次付费之后,内容提供者的收入反而变少了,而且收入也变成浮动收入。所以很多内容提供者反而会坚持使用月费的型态向用户收费。

    这样的模式在日本已经运作多年,相当成熟。但是慢慢的,无线通讯业者却开始承受必须拆分流量的压力,亦即内容提供者不再跟消费者收月费,而是跟无线通讯业者拆分通话费用或者封包费用的收入。当消费者在浏览该项内容的过程所需缴纳的通话费用或者封包费用由两 者分帐。

    造成这样结果是因为封闭的无线网路世界其封口被打开来了。在日本有越来越多的无线网站出现,它们没有跟通讯业者签约,也因此无法跟消费者收钱,但是消费者在浏览这些无数的网站时,帮无线通讯业者所创造的流量远大于那些签约收月费的网站。而这些成千上万的网站却无法跟通讯业者分到一毛钱。

    这就是开放的力量。网际网路的本质本来就在于「成千上万的小众媒体」。但即便是通讯业者愿意,要怎么样才能把钱分给这些成千上万的网站,却是个天大的难题,甚至看起来是个不可能解决的问题。

    而对于某些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例如台湾来说,内容提供者要从消费者身上收取足够的收入以便养活自己,本来就比较难。此时,就连与无线通讯业者签约的内容供应者可能都必须要拆取通讯费用才有较高的希望存活。长期来看这可能会是趋势。

    另外一方面,有线的网际网路也开始封闭起来,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内容提供者是透过通讯业者的话费帐单代收费用,而不是要求消费者线上刷卡,这会让内容网站与电信业者的相依关系大为提高。

    下一期就让我们来谈行动上网的成功关键之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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