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涉及朗科“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闪盘专利的侵权与确权之争,应当说是正面的影响比负面的要大,因为它给中国IT行业上了及时的一课。这一课才刚开始,后续的法律过程及连锁而起的国内外诉讼,还会不断地为我们带来更新、更深的内容。这样生动的一课,比任何国家有关部门要推行的专利知识教育都要来得有成效。这样的教育,早就应该进行了,业界越早获取有关专利的知识,就越有利于发明创新和自我利益保护的发展。
通过这样的一课,大家对下面的术语有了实质性的认识:“发明专利”,专利搜索,专利纠纷,专利法,取证,侵权,确权,公知技术与公用标准,私属专有权益,公开文献、公用技术规范,教科书,“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三项原则性要求,专利审批机构,不当授权,宣告该专利无效,复审体制的监督和纠正,……。
当然,有关专利的术语远远不局限于这些。后面还要通过一些例子扩展专利所涉及的其他方面。
从收到的电子邮件中,我知道大家都很想了解国外是否也有类似于闪盘的产品。答案是:有的,并且也在打官司。据初步估计,全世界有的大约六十个厂商制造闪盘产品。下面是其中五个国外的闪盘产品:
M-Systems 公司的闪盘产品:DiskOnKey http://www.diskonkey.com/
JMTek 公司的闪盘产品:USB Drive http://www.usbmall.com/usbdrive_driverless.html
SanDisk 公司的闪盘产品:Cruzer http://www.sandisk.com/consumer/cruzer.asp
Lexar Media 公司的闪盘产品:JumpDrive http://lexarmedia.com/digitalacc/index_jd.html
SimpeTech 公司的闪盘产品: Bonzai USB Mini-Drive http://www.simpletech.com/products/consumer/minidrive/index.php
在朗科告华旗之后半个月,以色列的M-Systems公司已经在十月一日在美国联邦法庭控告美国西雅图的JMTek公司侵犯了它认为是它所发明和持有的闪盘产品专利,要求法庭对JMTek公司进行罚款、关闭JMTek公司、以及禁止JMTek公司和它的分销商继续销售USB Drive。
因此,国内的闪盘产品专利法律纠纷并不孤立,战火是随时随刻都可以烧出去,也可以烧进来的。
产品专利法律纠纷是非常普遍的事,希望中国的业界在这次的“朗华事件”中,少去注意那些炒作的成份,少去注意那些演员及跑龙套者。我们要努力从事件中获取大家所欠缺的、密切关系到自身利益与发展的专利知识。
下面谈一谈笔者在硅谷工作多年来对专利有关的向题的一些观察:
我工作过的所有公司都经历过专利官司。某些公司的产品特别难于作专利界定,这样的公司一年到头专利官司不断,经常是多个官司同时进行,有时是“多角官司”,因此专门有一个律师办公室,长年养着一群一天到晚准备告人和被告的“专家”,公司的一切对外文件都必须先让他们过目。
一般,被告的公司都早有准备,或者是要求专利机构重审宣布对方的专利无效或者大大缩小其复盖范围、或者是反告对方侵犯自己的某些专利。
专利官司的结局有多种:简单的输赢、官司不成立、双方和解及互用某些专利、发展成合作关系及继续联合进行研发专利领域的新技术、……
雇员在受雇期间的一切想法、计划、发明、专利都属于雇主。有家公司的五个主要技术骨干一起辞职,另开一家公司,并用一个新的方法来设计类似于原公司的一个产品。原公司找出这五个人中的一个经理曾在一次会议中提到过这种新方法的设想的记录,并以此控告这家新公司侵权及盗窃商业机密。也因此有的雇员在想出新的技术之后,秘而不宣,辞职之后再拿出来另立山头,自己出产品,或者做出样品后让自己原来的雇主或原来的雇主的竞争对手来收购自己的产品。(这样收购的产品,一般会在收购合约中规定其发明者必须留在公司中工作多少年,或工作至该新产品达到某种程度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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