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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IT政策系列(一):2002年IT十大政策及影响

2003-01-02 09:30周速华/(ChinaByte)


  编者按:站在崭新的2003年的起跑线上,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许多政策鼓舞着IT人的信心,“十六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中国第一个国家信息化规划出台、《政府采购法》的制定并颁布……” ChinaByte今日起推出“解读IT政策系列”文章,分“回顾篇”和“展望篇”两部分,今日发表回顾篇《2002年IT业十大政策及影响》,敬请关注。

  十六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

  十六大的召开无疑是2002年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同时也给信息产业带来新的机遇。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国内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前景。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已跃居全国工业之首,成为国民经济的第一支柱。显然十六大的报告带动了整个中国信息产业的蓬勃热情。

  电脑"三包"规定出台

  2002年9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共同签发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个人电脑"三包"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这也是一部经过几年时间的制订和修改、消费者"苦等"已久的规定。

  "三包"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电脑市场上的水货和假货产生了直接打击,有效遏制电子市场里泛滥的水货和盗版产品,而靠出售散件盈利的非品牌厂商也将丧失价格上的优势。而对于品牌厂商而言,确实喜忧参半,特别是国外品牌。喜的是"三包"的实施能够树立行业壁垒,因为这是一个检验厂商综合实力的时候;忧的是厂商承担的责任更大,这样也会带来产品成本的增加,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厂商无疑会受到惩罚。

  从实施以来的情况来看,电脑"三包"使得消费者在商品质量上得到一定保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商贩有可能会利用假凭证来蒙骗消费者的现象。

  信息产业部确定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

  2002年10月底,在第四届中国国际通讯展期间,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其中国产厂商大唐电信的TD-SCDMA标准获得了强大支持。在这份3G无线频谱规划中,为WCDMA和CDMA2000两个标准留出共计60MHz×2的对称FDD频段,为TD-SCDMA预留出共计155MHz的非对称TDD频段。

  而对于一直饱受质疑的中国3G标准来说,通知的发布无疑预示着中国政府对TD-SCDMA标准的支持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政府的支持也调动了通信厂商参与TD-SCDMA标准产业化进程的积极性。通知发布不久,国内最具实力的知名通信厂商们就酝酿成立了TD-SCDMA产业联盟,他们覆盖了从系统设备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毫无疑问,《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会对中国3G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方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发布实施

  2002年北京某网吧的一场大火让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再次走入人们的视线,11月15日,一部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秩序、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在全国贯彻实施。规范从各方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了规定和制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实施一月多以来,互联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得到了极大的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盲区在侵蚀我们的生活。我们也期待广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都能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执行,少一点利益,多一份社会责任心,。

  中国第一个国家信息化规划出台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在2002年批准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这是我国编制的第一个国家信息化规划。这一规划是"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发展目标主要是:电信运营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7%以上;网络规模、容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水平和规模进一步提高,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3%等。

  《规划》提出,"十五"期间将努力完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现代信息基础建设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三大任务。

  电信资费与互联互通

  电信市场的互联互通和资费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2002年全国各地也出现了电信小灵通与移动电话、市话网络之间不通的情况,甚至还出现了互相割断对方光缆的现象,新兴的电信运营商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一直就没有畅通过。互联互通是电信业新的竞争者进入后能否生存并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是电信业能否打破垄断、形成有效竞争格局的关键,因此,互联互通的监管一直是我国电信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2002年信息产业部也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专门颁布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应该说目前互联互通中一部分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也不是短期就能解决的问题。

  而关于电信资费,无疑更受人关注。2002年,手机单向收费、各运营商私自或者变相降价等各种现场也频频出现。为了获取市场,在服务之外各运营商只能通过价格来吸引消费者,而不规范的市场秩序无疑会影响整个通信产业的发展。面对这种现状,信息产业部也发布了一系列规范,如《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对部分已经形成较充分竞争的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等,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恶性价格竞争的发生。但另外一方面,几年后根据WTO规定,电信市场将面对国外优秀运营商的竞争,到时候国内运营商和国外运营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优势何在,因此我们更期待电信市场的价格能够由市场来主导。

  新的"电信体制改革方案"   通讯行业重组

  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新的"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原中国电信的资源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方部分和前中国网通、吉通公司合并成立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

  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正式成立,由此,我国电信运营市场的新的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在经历了为期半年的整合之后,双方正式展开攻势渗透对方领地,而真正的竞争将从2003年开始。

  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

  2002年3月,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意义,明确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同时意见也对实施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和方式进行了说明,这一意见的发布也在企业中掀起了管理信息化的高潮,不少企业通过管理信息化实现了企业的再生,同时这也给众多IT厂商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政府采购法》制定并颁布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法》加上近几年财政部陆续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得我国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下的交易"将日益走向规范。

  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初步构建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而在政府采购中,信息技术相关的设备产品和服务无疑是一块大蛋糕,因此《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无疑会对IT厂商产生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国内厂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

  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等问题一直是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2002年12月15日,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都将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无论是对于用户,还是系统集成商和专业的IT监理公司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及时的好事。新发布的规定加上2000年开始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将有效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北京市就已经启动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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