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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状告华为侵权 17年来的第一次破例

2003-01-26 15:09黄继新/(经济观察报)


  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中国政府出面调停,让双方再次坐下来协商,既不要思科主动撤诉,又不让华为承认错误,最后想出一个给双方都有台阶下的办法

  自成立至今17年来从来没有起诉过任何人的思科公司,在中国通信产品制造业最强大的民族企业华为身上破了例。

  分析者认为,思科此举很可能是敲山震虎,表明姿态,既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同时也击退华为的汹汹攻势。

  本月23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5时30分,思科系统有限公司(Cisco Systems Inc.)对外宣布,思科已向美国得克萨斯州马绍尔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权,与华为一同成为共同被告的,还有华为在美国的两家全资子公司: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胡塞的华为美国公司(Huawei America Inc.),和设在得克萨斯州普拉诺的FutureWei技术公司。

  在思科公司向法庭提交的一份77页的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盗用了其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该操作系统的用户橾作界面、用户手册、技术文档,以及五项与思科路由协议相关的专利技术。思科起诉的焦点产品即是华为的Quidway企业级路由器。

  导火线

  2002年6月,在美国的通信设备大展Supercomm 2002上,华为推出了冠名为Quidway的系列路由器产品,这一产品线针对的是企业级客户,而企业级路由器市场,恰恰是思科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但华为产品的报价,仅仅是思科的同类产品的一半。

  在那次展会上,华为的展位特别大,参观者特别多,其展位内丰富的活动也令在场的业内人士大感惊讶,“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在这个市场上立足。”里昂证券的分析师加布利尔·娄伊认为。

  华为的开场秀非常成功,惹来了无数业内专家的注意。“它足以让北美的各大厂商感到寒意,就算他们不会公开这么说。”长期关注通信业的Light Reading编辑斯科特·雷诺维奇说,因为华为产品的售价可能仅仅是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40%。

  毫无疑问,如果华为对企业级路由器市场怀揣野心,那么将要被迫吐出市场份额的只可能是一个人——思科。思科与华为都是拥有丰富产品线的公司。思科的触角从高端的电信级用户一直延伸到中端的企业级客户,在企业级市场上思科占有绝对优势,而华为一直以来都是以物美价廉的交换机等产品而闻名,突然切入思科的领土势必会令围观者提心。

  怀疑由来已久

  事实上,华为被怀疑侵犯思科知识产权已不是新鲜事。早在去年6月份的Supercomm 2002大展尚未落幕之时,美国市场就有人开始猜测华为的技术背景。令人生疑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华为产品的命名方式上。

  针对低端的交换机/路由器市场,华为产品的编号为Quidway 2620,而思科的同类产品线是2600,2620也在该产品线之内。针对大型企业市场,华为产品的编号是Quidway 3640,而思科的同类产品线是3600,3640则是思科这一产品线上最受欢迎的一款。

  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思科起诉华为的理由,甚至不足以构成思科对华为的担心。国外分析师认为,就算华为的产品外观与思科相同,但是性能却未必能比。高端路由器不是一件简单、容易仿制的商品,华为在软件方面势必远不如已有19年经验的思科。

  IT与电信业分析师、易观咨询的总裁兼首席顾问于扬也认为,照着竞争对手的产品去命名,这仅仅是一种市场营销方式,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在任何市场上都可以看得到这种手法的运用。

  但是传言却不仅仅这么简单。国外一直有不正式的说法,认为华为的路由器产品与思科非常相像。一位新加坡电信的高层表示,华为人员向他介绍公司时曾说:“思科能造到的产品,华为都可以造得到,而且价钱更便宜。”华为的副总裁费敏对此曾笑言,思科是华为的学习对象。

  这类话,对费敏来说也许是随口而发,但是却被思科记录了下来,并写进了其起诉书中,作为华为有心抄袭思科产品的证据之—。

  还是在去年的Supercomm 2002大展上,有媒体就华为一事向思科发问,思科的发言人说:“他们是一个竞争对手,我们尊重一切健康的竞争。”该发言人接着表示:“我们不会起诉这家公司。”

  但是思科中国公司的公关经理商容却发现,这句话被媒体误解了,因为在随后的报道中,媒体转引成了“我们尊重这位健康地竞争的对手”。

  所以,“起诉华为是一件正当的事情。”商容对记者说。

  商容认为这无可厚非:思科曾经尝试过与华为的协商。思科在对外发布的消息中称,经过了持续一个多月的紧密联络后,协商不成,思科才一纸诉状将华为告上了法院。

  对此,华为方面负责宣传的付军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付军认为,在过去一个多月中,华为是抱着很大的诚意去参与协商的,但是事实最后发展成这样,也是华为不想看到的结果。

  也许商容与付军说的都对,因为思科在其起诉书后附上了7份文件,分别是其操作系统IOS不同版本在美国版权办公室所做的登记资料。而这些登记资料中,有的是2002年6月14日提交的申请,有的是2002年8月20日提交的申请,申请通过后返还给思科的代理律师Robert Barr,Barr的签名日期却是2003年1月8日。

  也就是说,很可能思科一边和华为进行协商时,一边进行自己的操作系统的版权登记,一等登记完成,思科就有证据表明自己是操作系统IOS的版权所有人,从而才有资格起诉华为盗用该操作系统的源代码。很可能思科早在协商开始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协商不成的打算。

  为什么是现在?

  但是,如果华为确系侵权,那么为什么6个月前就出现的状况,思科今天才提起诉讼?

  易观咨询的于扬认为,思科选择此时控告华为,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了投资者的压力。自从华为在世界市场内推出Quidway路由器以来,美国国内投资者纷纷在猜测思科为什么不因此起诉华为。一部分美国国内投资者认为,思科是顾及到了其与中国政府建立的良好关系,所以才迟迟不表态。

  在人们眼里,思科甚至一度是华为的合作伙伴。思科是公认的在华外国企业中与政府关系最好的公司,去年在中国的收入为10亿美元,而华为则是一向受中国重视的中国通信产品业最大的本土厂商,去年收入27亿美元。

  但,如果思科迟迟不表态,美国投资者对思科的信心就会下降,进而会累及思科的股价走势乃至整体表现。这一点,思科中国公司的商容也表示同意。

  然而,这对思科来说将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选择:如果不起诉,市场份额危险不说,投资者首先就有可能抛售其股票;但如果起诉,又有可能危及自己与中国政府的良好关系。

  但是商容却不认为思科会因为担心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受损而不起诉。商容指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政府一直都在做出极大的努力,此外,思科每年还有30亿美元的外包生产交给中国,思科对中国是有诚意的。

  因此,业内专家认为,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和解,因为思科两方面都得罪不起。

  该专家认为,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思科起诉,向投资者表明姿态,同时也震住竞争对手华为,使其不可妄为;接着中国政府出面调停,让双方再次坐下来协商,既不要思科主动撤诉,又不让华为承认错误,最后想出一个办法来,给双方都有台阶下。

  类似的结果,此前已经发生在了Integraph公司起诉英特尔的案件中,此案中,Integraph公司诉英特尔侵权,要求赔付3亿美元,后来英特尔赔了1亿美元,法院也没有做出英特尔侵权的裁决。

  现在,思科的商容和华为的付军都表示,一切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双方都不便多言。

  然而,思科对华为的起诉行动的确对美国投资者发生了影响:在起诉华为的消息发布半个小时之后,纽约股市开市。过去两个星期来一直呈下跌趋势的思科股票,当天上涨了63美分,涨幅为4.51%,收于14.5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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