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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之怪现状

2003-03-10 10:17刘溟/(ChinaByte)


  中国电信业在经过了“邮电分营、政企分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等一系列改革后,拥有了在全世界移动运营商中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是改革的成绩,是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荣誉,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怪现状”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上市”的童话

  国有企业上市在设计中本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困境,尤其是资金困境的一项措施。但是对于中国移动、联通、中国电信等企业来说,在海外资本市场的上市似乎包含了更多的内容。这其中,最“怪”的当属上市公司对电信监管层的影响。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小灵通,小灵通刚一推出时,移动运营商哭着说自己的股价受到了冲击,电信监管者马上就站了出来喊:停。等经营小灵通的中国电信也上了市后,电信监管层却对小灵通的发展“顾左右而言他”了。而为了中国电信的上市,监管层甚至指示其调高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话费,以此来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在过去两年中,单向收费之声一起,移动和联通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股价就会跳水,市值一日间缩水千亿港元是很平常的事。投鼠忌器,单向收费终于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移动和联通只有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了。

  如果我们的电信监管思路真的如此的话,那么,中国的电信业就不光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那么简单了,而是“上市而且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了”。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中国电信业的一大怪现状了,因为这样的监管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着政策暗礁的市场和一套无法用公平、健康来形容的监管政策。

  或许,监管者以为这样可以博得海外投资者的倾心,但是,我想这种愿望恐怕会是一厢情愿。

  在新加坡举行的海外投资基金会议上,国外的投资基金对于中国的电信业是这样形容的:中国电信业让我们又爱又恨。之所以爱,是因为中国巨大的市场空间;而之所以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市场机制不健全,且政策透明度低”,而他们所提出的几大问题也无一不与电信监管政策有关,比如互联互通,比如《电信法》,比如电信资费。

  事实上,电信监管层对股市的照顾最终导致的可能是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的上市电信企业“忍痛割爱”。

  这对于中国的电信企业上市来说,恐怕是帮了倒忙。我们可以看一看其中的因果关系:为了筹集资金而上市,因为上市而影响电信监管政策,再因为电信监管政策的随机性而影响了海外投资者的投入,反过来又影响了电信企业上市筹集资金。这样的怪圈恐怕是我们谁也不想看到的吧?

  而这种现象,说明的是不但中国的电信企业要改革,我们的电信监管政策同样需要改革。

  首要的一点就是建立一个与电信企业之间少那么一些“千丝万缕”关系的电信监管机构,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电信企业全是国有企业,而且在人事上也与电信监管机构有着很深的瓜葛,而就在日前,还有消息说中国移动董事长要被“调”去担任联通董事长,中国电信企业和监管机构之间,电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人事关系决定了电信企业的市场化、电信监管法制化看上去显得那么“童话”。

  第二就是要分散电信企业的股权,从这一点上看,我们的电信企业上市,尤其是海外上市是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在电信企业身上表现的尤其明显,而产生的恶劣作用也同样明显,它影响的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经营层面的问题了,而是扩散到了对监管、政策等层面的左右。

  在电信改革的初期,我们提出的是国家绝对控股,但是我以为,如果我们的监管机构和政策能真正到位,谋求绝对控股并没有太大意义,反而会束缚了电信企业市场化改革;而分散股权、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将促使企业在经营层面上更加考虑资本运营效率、投入产出比率,从而使电信企业的运作更加市场化,而海外资本除了能为电信企业带来资金,给他们更多的“发言权”也能促使他们为我国的电信企业引入先进的运营模式、资金使用方式等管理内容,而这,对于我国的电信企业来说,可能是一种比资金更加重要的东西。

  同时,股权分散也将使得电信企业间、电信企业与监管层之间的人事关系逐渐淡化,减少对正常监管和竞争的影响。

  “恶性价格战”的高帽

  中国电信业是继中国的家电业之后又一个戴上“恶性价格战”高帽的产业。我们经常看到媒体上、“专家”口中飞舞着这四个大字,但是仔细分析后,我以为,其中大多数被称为“恶性竞争”的情况不但不恶,而且“善”得很。

  最先被称为“恶性竞争”的就是降价,尤其是移动通信的降价,有媒体称“恶性价格战最为激烈的战场非移动市场莫属”。

  但是我们看到所谓的恶性价格战仅仅是运营商竞相突破了国家在几年前制定的资费标准而已,而且这种降价往往还不敢采用明降的办法,而是采用了比如送话费、包月套餐、打折卡、购买手机享受补贴等变相手段,在这里,我想对运营商们说一句:难为你们了!

  对于降价之所以被称为“恶性”的原因,我想有两个,首先是打破了国家制定的资费标准,第二才是“降”价。

  对于国家制定的资费要不要打破、能不能打破,笔者以为,电信资费的管制应当放开下限,由企业来决定价格,因为政府的定价可能是“过时”的,而且是不合理的。笔者在《再问阚凯力先生》一文中已有较详细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而对于降价,笔者认为,如果企业的降价能为其带来利润、市场份额等方面的补偿,那么,这种降价是可取的,对企业来说不但合情而且合理。去年,联通CDMA上马,在这一年中,联通开展了送手机、预存话费、自销手机等一系列的市场运作,在短短的一年时间中,使得用户发展到了700万户,其中很多用户是从移动转网过来的;而这一年内,面对联通咄咄逼人的进攻,中国移动并没有退让,先后祭出GPRS、MMS等新式武器,并且设立了多种话费优惠套餐,和联通展开了针锋相对的竞争,捍卫了自己市场份额领先的地位,而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这一年中,二者的盈利状况仍然很好。

  这些,在我看来,是对两家公司降价战略的肯定。要是非说这样的“价格战”也是“恶性竞争”的话,实在让人很难苟同。

  电信拆分,组建联通的改革为的是什么?不是要一个羸弱的联通来衬托移动的美丽,而是希望得到两个强大的运营商,如果把降价这种行为宣判为犯规的话,我们还能得到现在全球排名第三的移动运营商吗?

  可以说,中国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用市场化的“脑子”来思考问题了,只是这种思考比其我们的监管来说,超前了一点,现在最迫切的事情就是把这种市场化的行为合法化,不要再让运营商们为此在遮遮掩掩的了。

  “天然垄断”的借口

  有“专家”称:“市话在世界各国都具有共同的特点:第一,没有任何一项电信业务能够离开市话,因此被称为‘电信基础设施的基础设施’;第二,它具有很强的天然垄断性。”并进而指出,中国电信和网通发展小灵通是利用其在市话上面的垄断地位发展竞争性业务,建议把小灵通切分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运营商。这位专家同时把市话服务比作自来水,来加强其“天然垄断说”。

  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说,固定电话的使用价值在于提供与其他人交流沟通的手段,利用固定电话上网满足的同样是这种需要,但是,我们只能用固定电话来满足自己与其他人交流沟通的需要吗?

  如果我们只能用固定电话,那么谈论固定电话的“天然垄断性”是有意义的,可惜的是,答案并非如此,因为在移动通信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还可以用手机来满足这个需要,还可以用手机上网来满足我们上网沟通的需要。

  固定电话的替代产品出现了,而且在飞快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固定电话的运营商同样面临着竞争,而不论在中国经营固定电话的运营商有几个。

  固定电话的“天然垄断”其实已经被技术的发展打破了。这就好像录像机的发明者垄断了录像机的专利技术甚至生产和市场,但是VCD、DVD等技术的出现,提供了消费者其他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可以满足甚至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同样的需要。

  另外,信息产业部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已有11个省份的移动电话用户数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数,按此速度,预计2003年第二季度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将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总数。在这11个省份中,东部和西部地区各有5个,中部1个,从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月增长势头来看,移动电话的增长绝对量和增长速度均高于固定电话用户数的增长。

  这种发展态势对固定电话的运营商来说,还能谈的上什么“天然垄断”吗?

  对于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的中国电信和网通来说,面临的正是这样的一种竞争形式。随着长途资费连连大幅下调和IP电话有力冲击,固定电话主要利润来源长途业务的利润降幅惊人;而互联网、数据、宽带和市话业务都利润微薄甚至还没有盈利。2001年中国电信的电信业务已出现增量不增收的情况,增长速度仅为5.83%,首次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大力推广“屡禁不止”的小灵通的原因了。

  在如今异质竞争唱主角的情况下,喊停小灵通,或者将其独立出来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消费者都是一种伤害。

  为了中国电信运营商之间公平竞争的需要,解禁小灵通并尽快电信、网通发放移动通信经营牌照,是当务之急。(完)

【责编: 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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