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呼唤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自2000年童石军委员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提案》,成为政协委员提交“信用提案”第一人之后,各种有关建立信用制度的讨论就一直持续不断。在今年的“两会”上,“诚信建设”作为本届政协会上的热门议题之一,再次引起委员代表的广泛关注。舆论普遍认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乃当务之急。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显得尢为的重要。
信用是信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信用管理作为规范市场环境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形成的要求。
然而,由于一直以来我们深受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对信用环境发展的限制,使得近年来经济生活中失信失范的行为越来越广泛,情节越来越恶劣。社会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显然与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兴起已对传统商业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更是渗透于社会层面。特别是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中国的商业信用显得更为捉襟见肘,这在电子商务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因为,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不仅是电子商务网站如何在其经济行为中遵循信用原则,更主要的是电子商务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信用服务的商业模式。
一般而言,在传统商品交易模式下,物流和资金流必须是同时完成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在电子交易中,消费者先要完成网上支付,经过一段时间后,商品才能通过线下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消费者看不到实物难以辨别真伪,试用、试穿也根本无法实现,网上的保质、保修承诺更是空头支票。这就决定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去年,国内一拍卖网站发生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交易诈骗案。这名诈骗犯同时将四台手机放在雅宝网站上拍卖,由于物品起拍的价格相当低,吸引了许多网友参与竞标,而当竞标成功的买主汇款给卖主后,就和这位卖主失去了联系。虽然后来作雅宝网也推出“代收款信用担保服务”来有效防止网络诈编的再次出现,但此事不得不让我们对目前国内的网络交易安全性表示忧虑。
另一方面,实现电子商务的过程必须以电子金融为基础。由于缺乏发展网络银行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目前的网上金融尚处于初级阶段。当前,我国信用卡尚未普及,眼下常见的信用卡,没有“信用”,不能透支、不能通用,充其量是一种“电子现金”,远非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根据科思瑞智市场调查公司和Xenow.com联合进行网络购物调查数据显示:51%的网上购物者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只有1/3的人采用信用卡付款方式,15%的人通过邮局汇款。在没有健全的信用卡体系下,很多消费者只能通过传统方式结算。但是针对占电子商务交易额90%左右的BtoB大额支付,目前还维持着“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局面。金融不电子化,真正的电子商务也就无法真正开展。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我国电子商务要想进一步发展,必然面临巨大挑战。至今,人们对网上购物仍心存警惕,大多只停留在图书、光盘等有限品种上。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交易行为的信用制度。因此,要发展经济,促进信息社会的良好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信用体系
从近两年的发展来看,国内关于信用建设的呼声特别高,整顿市场秩序,讨论诚信,深刻反映出人们对于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和具有良好道德风尚的社会的渴望。那么,如何在相对薄弱的基础上构建一个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实践,将为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有益的经验。
美国是世界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其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
其次,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信用交易额的扩大而带来的更多的信用风险。
再次,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促进了信用体系的发展。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
最后,对信用行业有较好的管理。尽管政府在对信用行业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比较有限,但美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仍然起到信用监督和执法的作用,其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结合先进国家信用发展经验以及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应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首先,信用制度的建立主要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来完成。建立信用体系,一定要体现公平原则和市场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地形成。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规则,行使监管职能。政府的作用也只有与市场的作用结合起来才能使这项事业发展起来。单凭政府的号召,而没有市场的支持,信用体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其次,法律和政府行为对建立信息社会的信用也将起到很大的作用。法律为信任提供风险限定,政府在保障企业产权、明确信用主体方面能发挥一定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应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维护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交易安全、网络交易的信用以及网络知识产权,确保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再次,要从教育和科研入手,为建立国家信用体系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这包括在教育方面,要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制度,规范行业培训,在科研方面,首先要确定国家行业标准,包括规范报告的版式、数据的检索,根据中国国情开发新的征信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方式。
最后,着眼于我国信息化的长远发展,我们在社会、行业中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观念,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确保各种经济行为的合法性、诚实可靠性。
信用贫困,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进而阻碍中国全面融入信息社会的历史进程、影响中国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问题。当前,信息化的步伐已势不可挡,而信用制度的建立却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为此来共同努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