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电信企业紧跟我国入世的进程,融入到全球一体化的竞争中,打造国际性竞争公司。然而,面对依然处于低谷的世界电信业,我国的电信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变化莫测的全球市场?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朱金周。
记者:从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国的电信运营商就不断加快进军国际电信市场的步伐。例如前一段时间中国电信进军南非市场,竞投南非固定电话牌照。面对全球电信业,您认为我国电信运营商将面对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朱金周:与全球电信业在低迷中苦苦挣扎相反,我国电信产业快速发展也给我国电信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了现实可能。同时,全球电信业不景气也给我国电信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开拓海外电信市场的历史机遇。
国际电信产业发展环境逐渐宽松给我国电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国加入WTO之后正按照承诺逐步开放电信市场,但是市场的开放是相互的,WTO成员国的电信市场也已经对我国开放。我国电信企业正是在此背景下加快了"走出去"步伐,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大都已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跨国合作和经营。行业监管对运营商的收益影响甚至远远超过自身努力更能给运营商带来增长和利润。世界许多国家逐渐放松电信管制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例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最近在《电信法》的修正案方面就做了新的调整,在网络方面、绑定方面把决策权、监管的权力下放到州一级的政府。在美国FCC通过《电信法》修正案以及其他一些国家采取类似的行动后兼并的重要障碍——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正变得越来越容易。
但是,无论是跨国经营还是在国内电信市场上,我国电信业都将面临更大挑战。开放电信业曾经是我国加入WTO谈判中重要的谈判内容。虽然我国电信企业在加入WTO的第一年没有遇到重大威胁。但在全球低迷中一支独秀的中国电信业必将吸引正在寻找生存出路的跨国电信公司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正面应对跨国电信公司的挑战是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我国电信运营企业目前只能被称为世界上比较大的企业,远不能说是比较强的企业或者世界一流企业。实际上,从企业规模看,虽然我国电信企业正在不断的与跨国电信公司缩小差距,但到2001年底全球规模最大的电信运营商NTT的营业收入仍然为原中国电信的4.19倍、中国移动的5.38倍。从全员劳动生产率来看,目前我国电信业还不到日本的1/10、韩国的1/4,仅略高于美国和英国的1/4,与跨国电信公司相比,我国电信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国际竞争力水平都还处于劣势。
记者:客观的说,未必每一个产业的跨国公司都是全球化的必然受益者,电信业也是如此。这些年来,全球众多电信巨头海外拓展的失利应该引起中国电信运营商的高度警惕。那么您认为,国内电信运营商应如何面对全球化竞争?
朱金周:在参与全球竞争,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我国电信企业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制定详实周密的国际化战略,采取适当的经营模式,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防范和化解国际化经营的各种风险。
首先,要制定科学的海外拓展战略。海外拓展战略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总体谋划,包括海外拓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措施等。不打无准备之仗,否则可能自乱阵脚,不但不能实现海外经营的预期目的,企业还可能从此走向衰败。海外经营不慎拖累企业的案例已经很多。许多目前负债累累的跨国电信公司主要原因就是海外盲目大规模扩张造成的。我国国有电信运营企业要承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海外拓展方面与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制度约束并不完全一样,更要制定详实周密的国际化战略来指导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实践。
其次,要尽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实力。国际竞争说到底还是实力的竞争,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认为:企业国际化应该被视为一个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表现为企业对外国市场逐渐提高承诺的连续形式。企业只有先经营好本国市场,然后再扩展到临近市场,最后再扩展的世界市场上去。其实质是说明国内市场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根据地和基础。企业需要不断的培育国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我国电信运营企业一方面要加快拓展海外市场的步伐,另一方面,也是根本性的要求,需要巩固国内电信市场的竞争优势。把国内电信市场经营好是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基础,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没有巩固的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第三,选择海外拓展有利的进入时机。从经营的角度看,进入太早,目标国(区)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不到位,电信市场国际化时机不成熟,则导致运营成本过高,风险过大;但进入太晚,目标区电信市场竞争已经非常充分,竞争对手都已经站住了脚,进入壁垒建立起来后,再进去就很不容易。信息是企业选择海外拓展时机的关键。通过收集锁定的海外拓展目标国(区)经济、政治、法律、社会,尤其是电信产业的发展程度、市场竞争状况、法律基础、电信管制等基本信息,或者被兼并收购的电信公司的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客户、人力资源等信息,不但有助于正确选择海外拓展的时机,也为降低未来经营风险提供了必要条件。
第四,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战略联盟已经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快速成长的一种重要战略,也是跨国公司进入新兴国际市场最为广泛使用的成长方式。我国电信企业海外拓展也不例外。在决定何时开拓海外市场之后,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成为海外经营成败的主要因素之一。可以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的对象很多。例如跨国电信运营商、国内外制造商、国内其他运营商、目标国(区)的电信公司、有实力的金融公司等。但总的原则是有助于实现我国电信企业的海外拓展目标,在增加收益的同时减少风险,还要充分利用宝贵资源。
记者:国内运营商进军海外市场,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还有很多问题必须解决,以提高电信运营企业的对外投资效率。那么您认为,我国电信监管体制将如何适应电信业的全球化潮流?
朱金周:各国电信业在全球市场体系的竞争,本质上是各国电信市场有效性的竞争,而政府监管体制的有效性与电信市场的有效性是相辅相成的。
未来我国的电信监管体制应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监管体制”,成立综合性独立监管机构。当然也不可能照抄照搬任何国家的电信监管体制框架。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趋势不可逆转,分散的管制机构已经不适应这一变化。因此,成立综合性的监管机构,建立面向整个通信业的新监管框架,有利于提高监管机构工作效率、使监管更加灵活有效。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一再证明,垄断不可能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监管机构的独立则有助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开放市场,这也与电信业国际化的潮流相一致。从近年来全球电信管制机构的变化看,综合性的独立监管机构是各国改革的大势所趋。
“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监管体制”不可能一日建成,目前还要继续完善当前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监管手段、监管措施。在电信业国际化的背景下,监管机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电信条例》,不能因为正在起草《电信法》就对执行条例有所动摇。《电信法》的出台也不能一拖再拖了。在我国加入WTO第一年我们完全履行了我们的承诺,今后还需要继续认真履行加入WTO时关于电信产业开放的承诺,逐步开放电信市场;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加强对电信市场的监管;增强规则的透明度;非歧视地对待投资者和经营者。通过完善互联互通规则,抓好服务质量监管,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电信资源,促进国内市场向有效竞争态势转变。培育和提高我国电信企业国际竞争力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电信企业拓展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