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综述(记者 高守) 4月22日,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3721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说明会。现任3721公司总裁周鸿祎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沓复印资料,开始向在场与会人士数落起CNNIC(全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的不是,从而使两年来的“暗战”公开化,新仇旧恨也因此爆发。
《规范》成导火索 3721成都首攻CNNIC
“CNNIC既不是国家政府机构,也不是行业管理机构,”周鸿祎语气加重,又重复一次,“我一定会为我说过的话负责任,CNNIC没有资格制定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在3721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有一份《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很显眼,其中与CNNIC相关部分文字被着重标注绿色: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4月14日,周鸿祎在成都曾经说过同样的话,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CNNIC搞的就是小集团利益,他们是未被授权的非法机构,”周鸿祎一直认为CNNIC是非法单位,并私刻公章。说完此话,在场记者纷纷追堵继续盘问,周鸿祎却在成都做短暂停留后转飞厦门。返京后的周鸿祎扔给CNNIC一颗蓄谋已久的“炸弹”。
事件起因来自近期CNNIC所公布的《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
4月15日,以CNNIC为首,联合百度、搜狐、网易、腾讯、爱思美等国内厂商在广州发布了《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规范中称,“该规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任何厂商都可以依据规范开发彼此兼容的系统。同时,为保证注册数据的一致性,将由我国互联网域名地址资源的权威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管理通用网址顶级数据库和根服务器。今后,用户只要使用任何一家遵循该技术规范的软件,都可以方便地使用通用网址服务。”
很明显,通用网址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推出的关键词寻址服务,此次《规范》的推出是CNNIC为通用网址所做的一次大型市场推广,与已往不同的是,这次,国内主流互联网公司站在CNNIC一边。由于事先CNNIC严格保密,作为竞争对手,3721一直不知晓,周鸿祎怒了。
3721召开说明会 3721首次替CNNIC公开“身份”
3721公司称,CNNIC的宣传中暗指:关键词服务市场混乱,需要CNNIC来规范。CNNIC的言论有误导广大企业和用户之嫌。由于3721的网络实名服务在该领域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因此其言论已经损害了3721和网络实名服务的声誉。
“目前,国内关键词服务领域主要包括网络实名、通用网址等产品,CNNIC只不过是其中的厂商之一,其发布的规范只是该厂商的内部规范,”周鸿祎说,对于一个市场占有率极低的竞争产品的内部规范,3721不予认可。
周鸿祎称,在关键词服务这样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领域,CNNIC只不过是与3721竞争的厂商,而且市场中占有率极低,却推出一个技术规范,还打着要规范市场的旗子。“这件事看起来就非常滑稽可笑:这就好比市场上有张三、李四两家卖大米的厂商,张三家的大米货源好、价格低,因此在市场上卖得好,而李四家为了争夺市场,就推出一个大米规范,打着半政府的旗号,要求市场上只卖李四家的大米。”
他个人也认为,此次CNNIC的行为比两年前还是有所进步,不再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是国家标准,而是“市场行为”和“厂商自愿参加”。但CNNIC此次推出规范的实质也仍然是其一贯的做法,那就是妄称自己是管理者,向公众和媒体暗示自己的权威身份,借规范市场为名,以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从而达到自己垄断市场的商业利益。
3721共抛出九个观点:1、关键词服务不是互联网地址资源。CNNIC推出通用网址技术规范,试图将关键词服务定义为“被认为是有可能继域名之后的下一代互联网名称地址资源”;2、CNNIC的鼓吹“竞争有害论”和“一家论”。此次推出通用网址技术规范时宣称市场上存在多家关键词服务厂商,之间的竞争导致了市场混乱;3、质疑CNNIC的业务授权,国家就没有给予其管理关键词服务的权力,在关键词领域,CNNIC只是3721的竞争厂商,而不是领导;4、CNNIC的没有权威性,市场占有率低;5、CNNIC借规范市场为名,以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达到垄断市场目的;6、CNNIC压制国内的竞争对手,妨碍国家获得下一代互联网地址资源的控制权;7、CNNIC以关键词服务市场混乱为由,诋毁3721网络实名服务;8、CNNIC产品低劣,用户服务充满败笔。9、CNNIC引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说法来吓唬中国企业和用户。
周鸿祎一再称,CNNIC处处打着国家权威机构的牌子,俨然是中国互联网的管理者,并屡屡做着超出国家授权范围的事情,与商业公司争利,并用自己的所谓权威身份实行不正当竞争,“3721公司将保留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的权利。”
CNNIC不再沉默 将把3721告上法庭
“CNNIC所用公章有中科院有国徽,盖中国字头的公章都必须由国家部级批准,假不了,”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驳斥了3721的观点,“CNNIC是由国家授权成立的部门,有一系列国家正式红头文件的批文。”
他认为,3721公司的做法是出于维护其商业利益,盲目对国家授权部门进行不客观的评论。
他介绍说,1997年,国家成立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邹家华副总理担任组长,信息化办公室授权妥托中科院,中科院授权中科院网络中心,在中科院网络中心下设一个机构,即现在的CNNIC,由中科院网络中心担任独立的法人,“CNNIC现在法人属于中科院网络中心,公章也是中科院网络中心拿到部级批文去刻制的,为用户所开具的发票的法人单位,那肯定是中科院网络中心。”
在谈到“为什么禁止合作厂商在销售通用网址的同时不得销售网络实名”的问题时,刘志江称,CNNIC与厂商之间,不是下发“硬性规定”,而是与厂商之间达成的协议,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种销售策略。“据我所知,3721也有类似策略,3721也禁止核心注册商销售通用网址,并且要求注册商在一定区域内独家的经营网络实名,如发现有一例销售通用网址者,立即罚款并取消代理权。”
“3721现在是排斥竞争,”刘志江说,“这是一个竞争的时代,不要排斥竞争,业内任何一家公司推出类似3721产品后,3721都会攻击别人。”
“直到现在,3721还是中文搜索引擎,3721的数据都没有百度全。搜索引擎不好卖,3721欺骗用户,说是网络名称地址。”
他解释说,CNNIC出台的规范不是强制性标准,只是将通用网址技术规范公开,以供销售厂商参考,愿意采用的就采用,不愿意采用也没有影响,这样用户就放心了。“比如说,国家统一使用的信封,上面是收信人,下面是发信人,统一以后就不会混乱,但是,从来没有硬性规定,说一定要在信封下面写发信人。”
据刘志江介绍,当CNNIC技术规范发布后,市场受欢迎程度超乎想像,厂商也对规范给予大量支持。腾讯在其即时软件QQ产品里给予支持,百度、网易、搜狐等都表示坚决支持规范,使用上述厂家的用户都会享受到通用网址的服务。
他认为,CNNIC是一个服务的部门,而不是执法机构,CNNIC对待服务注册商、代理商,不会去做不兑现承诺的事情。“CNNIC与同行的竞争,并不是通过言语上的诋毁、贬低对方。”
针对3721的做法,他称,那是恶意谩骂、诋毁。一是3721自身不规范的表现,二是不成熟的表现,三是胆怯的表现,“3721的做法是排斥竞争,妄想垄断利润,但是,现在,3721已经无计可施。”
“我们正在准备将3721告上法庭,CNNIC说到做到,”打官司已经在所难免。
当记者感兴趣地问“CNNIC将会以哪个身份诉诸法庭”时,刘志江介绍说:“法人主体是中科院网络中心,CNNIC说话绝对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