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BT侵权案裁定罪名成立,再次掀起了对bt下载是否有罪的大讨论。

  B2B网站人心惶惶,而以BT下载获取资源的网友们更是义愤填膺。在法律面前,媒体表现出了理性的一面,似乎更多的在反映唱片公司和运营商的利益和想法。谁能站在网友、互联网普通用户的立场上讲话?

  来听听网友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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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BT有罪?笑话,BT只是一个软件,一个工具,他会有什么罪?

  BT有罪,那就是软件有罪,工具有罪。

  比尔首先是超级罪犯了,

  因为他写了许多软件。

  2,别搞错了。有罪的不是BT,是使用BT传播所谓盗版信息的人。B T只是一个软件,一个搞人民团结奋斗的软件而已。

  3,强烈抗仪妖魔化BT!!!!!!!!!!

  打倒一切反BT牛鬼蛇 神!!!!!!!!

  同志们,大家万众一心,要顶住啊!!!!!

  4,通过BT风暴,可以感到,网络技术带给弱势群体的力量正在显现,

  一场规模更大的技术革命即将到来!革命的最终结果就是将解决长期 弱势群体受欺压被垄断阶层控制的局面!弱势群体将有很大的希望获 得公平的待遇!

  5,从这次BT风暴看,侵权固然不对,因为如果大家都BT,那么制作 这些电影或音乐的制作人则会无收入可言,一旦他们血本无归,则 不 能再创造新作品,如此恶性循环不是正道。

  但这些制作人 或 演艺明星贪婪无耻,动不动要价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暴敛,还不是 让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分摊养活他们的奢侈,其实也是造成BT泛 滥成灾的原因。

  BT问题的存在其实就是现代社会新矛盾 的体 现之一,一边是少数人极度享乐,时不时发泄他们的淫威,另一 边 则是大多数人在可怜的薪水里挤出那些“票子”,来供奉他们,为 他们所迷惑,所狂热,所痴癫。BT看似是在从那些制作人或演艺明 星这里“偷盗”,可我想“偷盗”的也是他们从我们这里“榨取” 的 不义之财。所以只要你们不再“强取豪夺”,我们也不会“偷鸡 摸狗 ”,请大家坐下来,就好像劳资谈判,你降低一下版权费,我 适度缴 纳些下载费,天下太平,如此良性循环,岂不快哉!

  最后 我希望那些受“侵权”的电影商,能慈悲为怀,对那位香港的“被 定 罪者”略施小惩即可,切莫大恶而熏心,否则到头来我想你们只 会搬 起我们的“石头”砸向你的“脚”,也希望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能团结 合作,无往而不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