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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收入三疑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晓晔 2008-03-01 02:0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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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的调查,也许夏新电子的问题还会继续隐瞒。2月29日,夏新电子公告解释及整改报告,但在行业分析师看来,该公司仍然云山雾罩、疑窦丛生。

  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的调查,也许夏新电子的问题还会继续隐瞒。

  从去年8月开始,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调查包括异地销售分公司在内的夏新电子(600057.SH)的资金来往等问题,2008年1月30日下发了“厦证监发[2008]45号整改通知书”(下称“《通知》”),通知中提出四项问题:销售收入确认漏洞、年末销售异常、销售回购以及大额商业承兑汇票归类不当。

  2月29日,夏新电子公告解释及整改报告,但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行业分析师看来,该公司仍然云山雾罩、疑窦丛生。

  蹊跷的全程保价销售

  《通知》指出,公司施行全程保价销售方式,实际承担了商品贬值的风险,未满足确认收入所要求的“商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条件。计提的调价补差准备金额难以准确计量。对全程保价销售方式,公司更没有在年报附注中予以披露。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规范类券商家电行业分析师表示,仅信息披露方面夏新电子就存在违规嫌疑。

  而夏新电子解释称,电子消费产品特点决定此种销售政策为国内电子企业普遍采用。而公司在对外销售时对客户承诺在产品调价时按约定方式进行补差,是否进行调价及调价时如何进行补差的权利“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各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中也均对已发生的调价补差金额进行及时、全额计提,如实反映在当期的会计报表中。

  但上述分析师表示,全程保价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过去有不少消费类行业企业采用过,但滋生了很多问题。不少财务造假就是通过对计提的“调价补差准备金额”一项做手脚。

  国信证券家电行业资深分析师王念春更表示,全程保价销售方式存在的自身缺陷,同行业的不少企业已经摈弃了这种方式,多采用返利销售方式。因此不能据此推断公司有蓄意的动机,但是这种销售方式确实不容易准确计算,完全由公司决定。

  对于夏新电子是否涉及会计操纵,安永的一位注册会计师表示,用全程保价销售方式,就不能确认收入。而夏新电子将不能确认收入的确认了收入,还没有在附注中披露,“就是隐瞒财务信息”。此外,调价补差准备金额,这个科目在会计准则的八大减值准备里并没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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