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文
【赛迪网讯】信息产业部和文化部日前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采取五大措施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
意见首先明确提出,申请新设立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具备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除此之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强网络游戏产品的进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制度,有选择地把世界各地的优秀网络游戏产品介绍进来,同时防止境外不适合我国国情和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的侵入。
意见强调对“私服”“外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加大。经营“私服”和“外挂”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意见同时提出,要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市场秩序。要按照取缔非法、控制总量、加强监管、完善自律、创新体制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引导其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认真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最后,意见呼吁,网络游戏企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身份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