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就业是民生之本,不仅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更是公民融入主流社会的重要途径。信息化与就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两个重大战略性问题。“十一五”期间有必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推进信息化的同时,使就业问题也得到一定的缓解,形成信息化与就业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2003年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2010年以前我国人口仍将以每年800万左右的规模增加,而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仅为800万个左右,只能满足流量需求而不能解决巨大的存量问题。而信息化通过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和其他国民经济部门的发展,不仅能够增加就业岗位,而且有助于消除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信息化提供了平等的理念和获取、利用信息的平台,有利于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缩减效应”和“增补效应”
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广泛使用和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势必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对传统就业产生重大影响。从就业总量看,一方面信息技术开辟新产业和新服务领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改造传统产业,从而直接和间接地创造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信息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传统产业的衰退,使得短期内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较为明显。虽然短期内信息化对就业的“缩减效应”和“增补效应”同时存在,但是长期内信息化不断创造新的需求,同时弥补尚未被满足的需求,从而不断地产生新的就业机会。
从就业结构看,一是信息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起就业结构变化。信息产业逐步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同时推动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服务业的发展,使劳动力向信息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二是信息化增加了生产中的信息、知识成分和人力资本投资份额,降低资本有机构成,使得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旺盛,低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大幅度减少。三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基础和信息化环境不同,就业机会增加的程度也有差异,刺激劳动力的地区流动。总体上,信息化带动的东、中、西部就业机会增加依次减少,对于城乡劳动力流动则有双重影响,取决于农民素质是否能适应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从就业质量看,信息化将大大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表现在岗位稳定性降低,劳动者的流动性加强,劳动力市场更有弹性;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多样化,数额呈上升趋势;人们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的灵活性大大增加,工作环境得以改善。
信息化对总体就业机会有“增补效应”和“缩减效应”的双重作用,在信息化不同阶段,居于主导地位的效应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随着信息化成熟阶段的到来,随着经济结构升级、产业结构转换和社会信息化,就业增补效应将处于主体地位。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信息化快速成长阶段,对总体就业的促进作用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表现。一、信息产业的发展对总体就业有促进作用。无论是国有大中型电子信息企业,还是民营、外资电子信息企业在吸收就业方面都有贡献。二、推动与信息产业相关的服务业,包括政府信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公众社会信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改革立法和标准化,以及信息人才教育和培训。三、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包括对现有的产品的换代升级,更新企业的生产技术,提高制造水平及利用数控技术等手段对现有产业的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改造。
完善失业监测预警体系
失业预警体系是利用信息化促进就业的重要而又基础性的建设项目,能够对控制和预防大规模失业提供科学的方法,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就业,稳定社会。其基本思路是以完善失业调查体系为基础,以调整完善政策指标体系为手段,以失业监测预警模型为核心,以建立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为目的,形成完善的失业状况的预警预测体系。主要方法包括失业统计调查方法,构建数学模型(如内部人———外部人模型、效率工资模型、失业决定模型)和矩阵式大型数据库和计算机软件技术。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模块,分别是失业监测信息指标体系和失业预测模型、失业警戒线和失业警报模型、失业应急预案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