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主导电子商务
新加坡政府1996年8月提出“电子商务温床计划”,不仅及时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还积极参与并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了保证电子商务有序进行,使网上交易有法可依,新加坡政府先后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并通过了《电子交易法案》和《电子交易(认证机关)法规》,消除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障碍,并确保网上交易者获得全面、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
另外一部重要的法规是《参考互联建议》,其中规范了新加坡电信市场的价格水平和合作条款,要求占有网络资源的运营商必须为其他持有电信运营执照的公司提供接入服务。此外,新加坡还出台了《滥用电脑法案》,用以保护电脑、电脑程序以及电脑中储存的数据。
为了使企业和消费者能放心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召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电信公司、星展银行、NETS星网电子付款有限公司等19家政府机构和企业,组成公共核心基础设施论坛,共同制订公共核心基础设施安全协议。
公共核心基础设施安全协议旨在可以验证网上交易各方的身份,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更改,并防止任何一方否认曾经发出的信息,从而确保在电子环境下发送高价值或敏感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并为电子交易提供法律保护。此外,新加坡还与日本和韩国合作成立亚洲公共核心基础设施论坛,并签署备忘录,尝试数字认证的国际互通。目前已有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加入了这一论坛。
在电子支付系统方面,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引进了微软、星展银行及大华银行等提供的多种先进在线支付系统,并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NETS星网电子付款有限公司等机构和企业合作,为银行借记卡和信用卡持有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支付服务。发卡行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可以通过密码、数字乃至生物特征等多种认证方式,验证在线交易的持卡人身份。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商家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也保证了消费者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在线支付。
日本高龄人口积极介入
日本经济产业省、日本推进电子商务协议会以及日本电信电话公司数据经营研究所联合发表的《电子商务现状以及市场规模调查》显示,在2004年3月底结束的2003财政年度,日本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成交额达77.422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4日元),比上年度增长67.2%,其中90%以上为企业间的大宗交易。
在日本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往来中,汽车和电子信息相关设备是最大宗的成交项目。其中,汽车成交额在2003年度达到28.49万亿日元,电子信息相关设备成交额达到24.29万亿日元。目前日本五大综合商社都将商品交易重点逐步转向电子商务,随着电子商务比例的提高,这些商社的经营成本大幅下降。
另一方面,面向个人的电子商务市场也在急剧增长。2003年度,日本面向个人的电子商务成交额为4.424万亿日元,比上年度增长64.8%。预计2004年度个人电子商务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到6.6万亿日元。在个人电子商务市场上,金融证券交易发展最快。日本几乎所有证券公司都开设了网上股票交易业务。截至2004年3月,日本已有500多万个人网络交易账户,接近个人股市投资者的半数。此外,趣味商品、杂货、家具、书籍、信息通信和电器等商品的网上交易也增长迅速。
前些年,日本利用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基本都是年轻人,现在日本高龄人口中利用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日本总务省的调查显示,在60岁以上的高龄家庭中,81%的家庭利用网络从事过买卖股票、债券以及购物等活动。乐天和雅虎日本是日本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两家公司的网上商城为个人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由于网上商店经营成本较低,其商品价格通常比普通商场的同类商品低5%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