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中小企业的大国,但我们不是中小企业的强国。为此,我们建议:
1、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专门的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实施“中小企业振兴计划”;在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找出突出矛盾,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
2、建立更高层次的政府机构,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体系。设立国务院直属“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局”,专项负责中小企业在国家层面上的战略规划,贯彻实施中小企业法。
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制定更加积极、务实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制定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成立各类新型银行、灵活运用金融工具、有效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吸收社会和民间资本组建投资基金等办法广开融资渠道,等等。
4、打破地区经济封锁,破除行业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应一视同仁,遵循效益原则和市场规则,而不是保国有企业、大企业、关系企业。
5、加强中介服务,完善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中观层次,发挥上下沟通、内外协调、行业自律等作用。
6、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概念,完善分类与统计体系。统一按照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划分企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的统计体系应相互呼应。
7、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点在于,从国务院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对扶持中小企业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