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公布,并于2005年1月11日起施行,信息产业部从法律方面解决电信互联互通问题走出实质一步。
在信息产业部28日主办的“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信息产业部将以这一司法解释为契机,跟踪调查研究落实情况,研究和分析互联互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电信互联互通顺利进行。
此外,信息产业部还借助行政、经济、技术手段解决互联互通问题。 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加强自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工作流程,从制度上加强激励和约束;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调整网间结算标准,理顺结算关系,才能形成有利于各电信企业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有效激励机制,促进运营企业搞好互联互通;同时信息产业部将全力制订技术标准,以确保判定责任有据可依、互联互通有章可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