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电信业务市场监管,信息产业部今年将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对基础电信企业的市场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和许可证年检,对严重违规企业,依法停止其经营资格。
一是,重点规范基础电信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经营业务种类和子公司授权等;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自觉为其他合法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电信服务,并承担维护市场规范的义务;严格规范代理经营行为,加强对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市场的引导和监管。
二是,抓紧制订电信业务市场秩序管理办法、经营许可证年检管理办法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管理规定,完善市场监管的政策环境;发挥社会机构的市场协管作用,培育和建立社会对市场的协管机制;完善部省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沟通,完善公司在省局的备案制度,加强部省协作,实施对电信业务市场的有效监管。
三是,坚持事前规范与事后惩治相结合,做好对增值电信企业的市场管理工作。注重发挥基础电信企业等网络接入单位维护市场规范的作用,加大对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无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研究建立监管部门、社会、企业之间的意见反映和信息沟通及处理反馈渠道,努力营造公平、诚实、守信的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竞争环境;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和许可证年检,对严重违规企业,依法停止其经营资格。
四是,在已有的电信服务监管体系框架内,完善和深化相关规章制度,今年出台并宣传贯彻《电信服务规范》和《电信服务规范网络性能测试方法》,使之成为政府质量监管的依托、企业提供服务的基本标杆、用户监督的尺度。
五是,强化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质量监管,依据《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技术检测手段继续搞好移动短信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狠抓落实,敦促企业集团统一制定本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范本并推广使用。
六是,继续利用技术手段监督抽查网络质量,扩大抽查的业务范围;在做好2005年度部电信用户满意指数测评工作的同时,组织并指导各省测评工作的开展,关注用户感受,有的放矢地改进服务质量;深入研究固网企业提供固网市话详单的可行性,推动企业在现有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地域、尝试新的手段。研究建立对重大突发性、恶性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快速处理应急机制,避免矛盾激化并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