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费,顾名思义,就是因“租”这一行为而产生的费用。电话用户租用的是电信部门的通话资源,从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角度来看,收取月租费好像也有点道理:毕竟通话资源被你占用了,出租方不能再用了。
但貌似合理的背后,出租方至少有两个问题绕不过去。其一,正常出租行为,物品将留在产权人手中,但通话资源就不能。其二,收了租金还要收话费,这道理又从何讲起?比如说,租一套房子,除了每月的租金外,还要每天收取进门费,这就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