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认识有误区(2)网络管理不规范(3)网络的利用率较低(4)网络建设发展不平衡
法院信息化的基本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2)加快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内部网络互联互通。(3)强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网络化应用水平。(4)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近年来,司法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审判等工作的开展,但同时,也应客观地认识到司法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司法工作所处的地位及司法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