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专利费对于中国的DVD企业越来越成为不能承受的“包袱”。而这引发的必然结果就是跨国专利机构与中国DVD行业的矛盾公开化。
就涉嫌在华违法经营的说法,昨天,美国DTS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广州DTS数码影院系统有限公司做出官方表态:DTS相信许可协议的结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立场。
CAIA认为DTS实行的专利许可涉嫌垄断
DTS即数码影院系统有限公司,是美国一家专注于发展高品质娱乐体验的音频数码高科技公司。
前一天,这家公司被指“涉嫌在华违法经营,并面临有关部门的调查”的消息刚刚登上各大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
此事件的“导火索”源于日前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CAIA)副秘书长郑鹤林向有关主管部门上呈的一份“愿望书”:要求就DTS公司在中国专利许可事宜进行调查。而问题的焦点则指向DTS将专利与商标捆绑销售的专利许可方式。
事实上,作为行业协会,在许可问题上向DTS发难的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CAIA)与DTS并没有业务关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鹤林表示“DTS只与企业联系,我们只收到过DTS发来的一些介绍许可情况的资料。”但是,“上书”并非没有依据。
据介绍,DTS在实行专利许可的同时,强制在每台产品上必须使用该商标并收取每台52美分的使用费。协会认为,这涉嫌垄断。这是继两家中国企业状告3C联盟以后,中国DVD产业发起的又一次“绝地反击”。
昨天,DTS在华总公司对“违法经营”的指控给予否认,同时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