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用这句话来形容台湾大霸电子和摩托罗拉之间的关系再好不过。
在2002年之前,大霸电子作为摩托罗拉在台湾的第一家手机代工厂,双方的良好关系一度为业界所称赞,而现在,双方的见面更多的是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201法庭上。
2月5日,迪比特(台湾大霸电子集团在内地子公司)起诉摩托罗拉侵犯其知识产权一案正式开庭。迪比特在起诉书中称,摩托罗拉生产、销售的C289手机侵犯了它的手机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专利,要求摩托罗拉停止生产、销售并回收、销毁这款手机,并赔偿损失9900万元。
“另一个起诉现在还没有开庭。”迪比特法务部主任王刚告诉记者。而在另一个起诉中,迪比特称摩托罗拉的C289手机侵犯了它的外观设计专利,并索赔9800万元。
2月6日上午,法庭再次开庭审理,但是由于涉及一系列技术性问题要向专家咨询,审判长谢晨宣布休庭。而在此前,法庭曾7次开庭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
与大霸电子方面高调宣扬诉讼不同,摩托罗拉方面显然想保持低调的态度。“我们现在还不能作任何评论。”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传播与公关事务部媒体关系经理李凌表示。
摩托罗拉索赔2.2亿美元
1998年,摩托罗拉同大霸电子正式签署代工协议,正式授权大霸电子和其关联企业为摩托罗拉制造及组装GSM手机,大霸电子也是摩托罗拉在台湾地区的第一家代工厂。
通过代工,摩托罗拉降低了自己的成本,在大规模把订单交给大霸电子等台湾厂商之后,摩托罗拉的利润率一度从2%增至4%。
而大霸电子也借机进入了手机生产行业,在此前,他的主要业务是生产无绳电话,在给摩托罗拉代工之后,大霸进一步将自己的代工业务拓展到西门子、阿尔卡特等公司,并形成了年生产能力1200万台手机的能力。
迪比特方面透露说,1999年,摩托罗拉受其主力机种MODIII销售不佳的影响,大量的库存材料积压。为了消耗这些库存材料,摩托罗拉公司要求其合作伙伴大霸电子设计一款适合中国市场的小型手机。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研发,大霸电子设计的新款手机被摩托罗拉公司认可后,定名为MOTOROLAT189,由上海迪比特公司为其贴牌大量生产。
仅仅度过了一年多的蜜月期,摩托罗拉和大霸电子的关系就开始恶化。随着2000年全球手机市场的下滑,摩托罗拉也受到了冲击。在内地市场的销售中,摩托罗拉把更多的订单转给自己在天津等地的工厂,与大霸电子的生产合作随之减少,2001年甚至出现了连续四个月没有给大霸订单的情况。2002年4月,摩托罗拉正式停止了向大霸电子的T189型手机订货,转而把代工订单转移给明基等代工厂商。
在双方矛盾扩大之后,摩托罗拉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战略。2002年5月9日,摩托罗拉在美国伊利诺州北方地区法院向台湾大霸电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大霸电子支付拖欠摩托罗拉4600万美元的材料费,同时索赔1.74亿美元,返还其专有技术知识信息资料,并要求法院判决大霸电子及其关联公司遵守代工协议相关条款的义务,在合同终止6个月内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设计、组装或制造任何GSM手机。
摩托罗拉方面认为,根据双方的协议,摩托罗拉向大霸电子传授了GSM手机的关键生产技术,但是对方违反了协议。
2003年7月2日,大霸电子在台湾发布公告称,摩托罗拉在美国针对大霸电子违反代工协议及非法使用摩托罗拉营业机密诉讼的诉前禁令申请已被美国法院正式裁定驳回,但大霸电子继续在美国反诉摩托罗拉,要求其支付欠款及赔偿损失2.22亿美元。
“初审我们是赢了。”迪比特法务部王刚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