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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广电争夺网络电视市场 牌照再树行业壁垒

(2005-03-26 09:45) (李晶) (经济观察报)
导读--尽管政策壁垒横亘其中,国内两大固话运营商进军IPTV的鼓点却越敲越急。

  3月22日,从本届CCBN展会上传出消息,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即将重审IPTV(网络电视)牌照,最有可能拿到新牌照的是广电总局的嫡系企业:央视门下的中视网络和上海文广集团下属的东方网络。而中国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将被拒之门外。

  但广电试图收紧对网络电视的控制并没有让电信运营商望而却步。就在此前召开的首届中国IPTV大会上,中国最大的固定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却传出已于去年10月私下组织了一个“IPTV联盟”。目前已有十几家设备商加盟其中,其染指网络电视的决心似乎志在必得。

  来自美国加州的市场分析机构Multimedia研究集团最新的数据显示,全球IPTV用户有望从2004年的190万增长到2008年的2530万,在2008年来自IPTV的市场收入将超过50亿美元。对于这个数据,最感欢欣鼓舞的无疑是IPTV最坚决的拥护者——电信运营商。

  尽管政策壁垒横亘其中,国内两大固话运营商进军IPTV的鼓点却越敲越急。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指出,国家广电总局很可能借重审的机会对IPTV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发放针对PC、电视机和手机的不同牌照,而电信商从事的业务还是会被限制在PC上。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广电总局首批IPTV牌照的发放即释放出某种微妙的信号,即广电总局并不希望电信运营商染指内容提供环节。抓住“牌照”的广电总局希望将内容和用户资源牢牢控制在手中,从而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掌握主动权。

  事实上,在北京、上海、河北、江苏等地,有关IPTV的实验甚至商用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然而有经验的观察者发现,由广电、电信两者主导的IPTV项目往往面临着不同的遭遇。前者至少可以名正言顺地收费,后者就只能对外宣称“试验”或“预商用”。3月21日,来京参展的中国电信“新视界”工作人员就对记者强调,目前互联星空“新视界”只处在试验阶段,并非收费运营。并且,目前网上运营的内容全部来自合作伙伴。同样的表态来自中国网通。虽然网通与中视网络的网络电视节目已于2004年9月21在北京开始收费,但在双方的合作中,北京通信只是作为中视网络内容在北京落地的一个网络提供商,并无太多发言权。在3月22日的采访中,北京通信的多位高层均对30元网络电视包月费用中网通获得的分成比例讳莫如深。网通集团对其在河北、辽宁等地进行的IPTV试验也均以“未商用、未收费”一语带过。

  制约电信主导IPTV商用计划的最主要因素是国家宣传政策。在现有严格的内容管理体制下,非广电部门独立成为“网络电台”或“网络电视台”的可能性微弱到零。

  据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介绍,1999年,国家发布了75号文件,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电信管理部门也没有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这个文件到现在仍然有效。

  这便意味着凡是视频的东西,都属于广电部门,只有具有内容发布权的广电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和机构才能发布内容。而对于信产部和电信来说,这属于互联网内容和技术的延伸,属于信产部的权限范围,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政策的一个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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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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