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政府采购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合格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二、不仅要采购合格的产品,还要必须采购经认证合格的国产品。”
这段话是财政部国库司周成跃副司长近日透露出即将发布的《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精神。而不久前,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也在软博会上指出目前软件产业发展的五大问题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府采购政策亟待出台”。据有关人士透露,该《办法》将于近期正式颁布,各软件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参与政府采购的机关都在密切关注。
出台铁规狠把国字关
《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也算得上是一个“难产”的法规。在去年6月29日正式通过的《政府采购法》中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此“软件也要采购国产品”的说法不断出现。在去年年底的发布中,也明确规定“优先采用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虽然已经有了明确的政府导向,但在软件采购方面一直没有具体的执行方案,包括国产软件的认定范围、国产品采购的比例、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采购国产品等。
《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会是《采购法》在软件行业的具体体现,也是《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具体方案之一,也就是说这个《办法》,既关系到电子政府的建设,更左右着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表示,政府采购一直是企业关心的焦点和敏感话题。目前,我国软件业与国外相比相差比较大,在发展过程中政府扶持至关重要。2001年我国政府软件采购额为40亿元,占到了软件市场的14.1%,2004年的政府采购额将达到90亿元,为了尽快发挥政策扶持在软件市场上的作用,目前政府正在抓紧制定《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据周成跃副司长介绍,财政部作为政务采购的主管部门,已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将在进一步修改之后颁布实施。他透露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有:软件采购的总体原则,软件采购的政策,国产软件的认定,软件的采购程序,对软件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管理等。
这其中最为敏感的就是对于“国产软件的认定”。此前,提出过对国产软件的认定有几个依据,比如知识产权是否留在国内,税收是否留在国内,是否在国内生产等。在此次软博会上,来自政府官员和企业界的信息表示,在国产软件的认定上很可能会比较严格,几个企业的代表纷纷表示:“这个办法一定会对我们国内的软件企业有很大的支持。”
政府采购的软件范围很广,从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到办公软件、网络安全等各类应用软件都在采购范围之内。但由于中国软件产业起步晚,目前在各个层面的软件都与国外厂商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即使有政府倾向,也不会出现在政府采购中100%采购国内软件企业的产品的现象,而且目前采购中国内软件企业的份额还是比较小。一位来自国内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在即将发布的办法中,规定采购国内软件的比例不会超过50%,但这个数字对国内企业来讲,已经是非常好的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