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托普软件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583接连发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投资者没有料到,这家已经完成资产重组多年的公司,最终还是未能逃脱掉进重组陷阱的厄运,2004年1月8日,托普软件就将站到被告席上。
原来,1993年,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自贡国资委,原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收益2275万元借支给托普软件重组前身、原长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长征机床,未按约归还借款。自贡国资委于12月22日将托普软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225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公司收到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托普软件所有价值2253.303万元的财产或冻结同等价值的银行存款。目前,该院查封了公司位于郫县红光镇的150亩土地及地上5处房产。如果说自贡国资委以长征机床借款不还为由将托普软件告上法庭是理所当然的话,那么,下面的这桩官司,就可以看做是原国有股东有意为作为重组方的民营企业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托普发展)设下的陷阱了。
此前,2003年10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诉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聚酯股份)借款合同纠纷、托普软件和自贡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东新电碳,现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聚酯股份承担担保责任一案作出了2002川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聚酯股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偿还转贷款3487.571587万美元、转贷费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托普软件、东新电碳各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责任。若聚酯股份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债务,托普软件至少要承担金额达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
作为托普软件的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称,在2002年8月托普软件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之前,并不知悉托普软件为聚酯股份提供巨额担保一事。原来,1993年12月,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前身长征机床和东新电碳为聚酯股份向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借款3970万美元提供担保。
1993年12月17日,长征机床、东新电碳向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分别出具了《还款担保书》。托普发展称,在公司与自贡市国资委签订的《长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转让协议》中,自贡市国资委明确承诺和保证“转让股份未涉及任何争议事项”。现在,却冒出了一宗重组方并不知情的巨额担保案。
曾几何时,托普重组长征机床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经典案例”闻名于世,使托普名声大噪。
早在1996年1月,托普在全国尚默默无闻,其掌门人宋如华就提出要建成“托普经济帝国”。为实现这一目标,当时打算成立“托普事业推动委员会”,下辖组织部、宣传部和内务部,把托普发展成为像IBM、AT&T和微软一样的巨型航母级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软件商和工程中心。虽说这个“委员会”并没有成立,但宋如华的“帝国”梦一直做了下来。2001年初,宋如华向科技部领导汇报工作时,提出要在5年时间内使托普集团的产值达到500亿-1000亿元。
宋如华早就认识到,企业要获得快速发展,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倍增器功能。然而,托普作为民营企业,在上市指标十分稀缺的年代,要想直接上市非常困难。于是他们选取了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迂回上市道路。